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5月12日上午,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担任听证员,对黄某甲失火案、黄某乙失火案、杨某甲交通肇事案、杨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四起拟不起诉刑事案件集中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四起案件基本情况,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杨某甲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杨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取得被害人谅解。四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不大。为切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院依法拟对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侦查机关代表、听证员依法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表示理解和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处理意见。四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真诚悔罪,并对自己给被害人、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进行了真心道歉。
此次公开听证会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兼顾法理和人情,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