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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周某锦、陈某某、黄某荣、吴某信、黄某大、陈某势、彭某池、彭某弘等9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2018年2月1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锦、陈某某与朋友在钦州市子材西大街边的红宝石KTV门前与人发生争执,后陈某某被对方一男子打了一巴掌。随即陈某某打电话将此事告诉犯罪嫌疑人陈某一,并让其帮找人找该男子实施报复。犯罪嫌疑人周某锦通过电话以及QQ联系犯罪嫌疑人黄某荣、吴某信、黄某大、陈某势、彭某池、彭某弘、卢某、张某(两人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等人一起前往帮忙。随后陈某一搭载陈某某、周某锦、黄某荣、吴某信等人去到钦州市烟草局附近红绿灯附近,误认为被害人李某奎就是那个打了一巴掌陈某某的人,便将李某奎劫持上车,陈某某套住被害人的头部,其余人空手对被害人实施殴打。随后将车开至康熙岭镇傍钦村委会磨刀水队附近环城路停下,将被害人拉下车,并持刀棍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经鉴定,李某奎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本院侦查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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