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至4月记录报告过问或
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为了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好接收社会监督,现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至4月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1月至4月,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其中1月记录报告4件,2月记录报告7件,3月记录报告7件,4月记录报告10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记录报告内容基本以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及反映情况这两方面为主,其次存在不同程度、不同情形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
二是记录报告数量呈激增趋势。较去年1月至4月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增长了600%。反映出自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全面推开,我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主动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逐渐认识到全面、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三是记录报告对象中本系统人员占比较高。虽然记录报告对象主要还是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但涉及检察系统内部人员12件,占比42.9%,将近半数。
下一步,我院将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的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将司法办案、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中的“防火墙”筑牢筑实。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