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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7名涉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梁某甲、陈某某、沈某某、梁某乙、梁某丙、翁某某、黄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7人共同投资购买水泥砖投放到钦南区大番坡镇辣椒槌村委附近的白山洲海域养蚝。2018年4月2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发现有十几条船在钦南区大番坡镇茅尾海白山洲海域采蚝,为阻止他人在该片海域采蚝,陈某某遂组织梁某甲、沈某某、梁某乙、梁某丙、翁某某、黄某某一起出海驱赶采蚝村民,梁某丙负责驾驶快艇,陈某某、沈某某持棍立于船头示威,在驱赶过程中,将采蚝村民的船遮蓬布和氧气管打坏,将村民采集的大蚝扔在海里,用竹棍、铁棍殴打采蚝村民,造成2人轻微伤。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案发前多次实施类似行为,强霸一方,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本院侦查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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