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波、孔某朝、韦某健涉嫌诈骗犯罪一案,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某波、孔某朝、韦某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孔某波、孔某朝、韦某健,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某波、孔某朝、韦某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三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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